【彩雲集】從罪中得自由



加恩小組長/趙華

「如果妳真的被關進監牢裡,妳會埋怨神嗎?」

我不怪神,因為我真的錯了,得罪神了。如果神保守我不受進監獄的刑罰,我真知道那是神給我的恩典。按著律法,這罪要付上代價,我流淚認罪悔改,神就以祂的話語安慰、釋放我;撒但仇敵三番四次動搖我的信心,屢屢失去平安時,神就差派天使提醒我要以信心信靠祂。這場屬靈的拔河與爭戰如此艱難,即使法院尚未宣判,但是在認罪悔改中,我已得著神全然的觸摸與釋放。我深知神愛我,不論判決結果如何,有形的監獄不能禁錮我,我已從罪中得著釋放與自由,我堅信,這一生我會堅定走在神的帶領中。

我是嫁到台灣的大陸姊妹,因為有跟大陸家人匯款的需要,常貪圖方便透過友人直接匯兌,還接受友人的建議說是代買賣化妝品的錢,雖然知道在法律上是違法的,卻為了方便行事,一直持續做著且不以為意。直到接到偵訊及開庭通知,才知道自己真是大錯特錯,不只犯法,更得罪了神。我心裡慌亂、懊悔、害怕,知道相關的刑罰並不輕,甚至可能會有牢獄刑罰,只能跪著禱告、不斷向神哭求,認罪悔改,並不斷宣告神是愛我的神,我願意擔起自己應承擔的後果,但也求神幫助,減低可能要面對的刑罰。

面對即將開庭的壓力,心裡非常忐忑不安。雖然已經向神完全敞開認罪,但開庭時到底要如何回答?世俗的朋友勸我千萬不能承認,我跟主禱告:「主啊!我知道在法庭上不能說謊、作假見證,求主憐憫,讓法官的問話及我的答話都是對我有幫助的、是不得罪神的。」原本不安的心在禱告中得著安慰。神給我話語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翰一書1:9「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,拯救靈性痛悔的人。」(詩篇34:18我也想起教會所教導的,要有絕對肯定的信心,相信神愛我,相信我認罪悔改,神就必幫助我。

老實說在開庭前,心情還是起起落落,有時有信心、有時又陷入焦慮不安,撒但仇敵一再攻擊,說我犯了罪、神不喜悅、神不會保護我……,我的心在拉扯中痛苦,幾乎要被撕裂。在詩歌敬拜中,神用詩歌《耶和華祢是我的神》安慰我:「縱然仇敵圍繞攻擊我,在祢懷中必不怕遭害……。」去到教會,廁所貼的經文安慰我:「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,凡事都能做。」(腓立比書4:13小組讀經、背經的時候:「你不要害怕,因為我與你同在;不要驚惶,因為我是你的神。我必堅固你,我必幫助你;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。」(以賽亞書41:10小組的姊妹每天為我代禱、分享經文、陪我禱告。我沒有停止禱告尋求神,神也差派許多天使用祂的話語堅固我,我知道要有絕對肯定的信心相信,神必為我安排一切。

感謝神,出庭應訊時相當順利。前一個應訊者的問話拖延了時間,臨近中午,輪到我時,法官的問話簡短,尖銳危險的問題一個都沒有,我都能如實並沈穩地回答,沒有為難、沒有害怕、沒有作假。出庭結束,陪同的律師告訴我,判決的結果應該不致太重。我要讚美神!不僅讓我從這事中學到教訓──不要因為惡小而為之,更讓我歷經神是垂聽禱告的神,讓我倚靠神的信心大大增長。

想起過程中,一些未信主的朋友替我出主意,要我去求其他的神算命問卜,先生問我要不要再多請幾個律師問問意見,都被我婉拒,因為我知道,我真的犯錯、犯罪,請多少律師都沒有用,只有在我的神面前痛切悔改,我才能得著心靈的自由,我求神給我恩典,相信我的神會按著我當受的刑罰待我。距離法院宣判其實還要一段時間,但我心中已完全沒有不安與懼怕。如果真的需要進監牢,我也相信當中仍有上帝的美意,我願意順服。

回首這幾個月的心路歷程,知道自己真的得罪了神,在罪中被捆綁、控訴煎熬真是難受,但我的神對我有無限的憐憫與恩典,祂赦免我的罪,叫我從罪中得自由、得釋放。今年是信主的第十年,我為著自己過去對信仰不冷不熱、沒有認真追求神而懺悔;為過去的言行舉止存著輕忽、存著許多血氣、仍有許多對世俗享樂的追求懊悔,神讓我在這一次牽扯法律案件大大跌跤時,完全觸摸了我的心,讓我經歷祂是慈愛的神,是原諒我的神,是一步步帶領我走過恩典之路的神。感謝讚美神!

我願意分享我的見證,如果您同我一樣陷在罪中或者法律訴訟中,請勇敢坦承面對過犯,在神的面前痛切懺悔,不是輕描淡寫的,而是從心靈深處發出的深切悔改,相信您必要經歷神的愛與赦免,並要成為那熱切為主傳福音、作見證的人。


編按:此篇見證寫於2025年十二月。感謝神的慈愛憐憫,在刊出的此刻,趙華姊妹已接獲臺灣高等檢查署的不起訴處分書,願一切榮耀都歸給神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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